集成电路
如何申请注册集成电路卡
2007-03-05 12:12:00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
根据《集成电路卡注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集成电路卡(又称为IC卡,以下简称IC卡)注册是指从事IC卡生产、发行和应用服务提供的机构,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,向国家IC卡注册管理机构申请,获得唯一注册标识号,并将其写入IC卡。
一、申请机构
(一)IC卡芯片提供机构应申请注册IC卡芯片提供机构标识号;
(二)IC卡制造机构应申请注册IC卡制造机构标识号;
(三)发行面向社会或行业使用的IC卡的发行机构应申请注册IC卡发行机构标识号;
(四)提供面向社会或行业的IC卡应用服务的提供机构应申请注册IC卡应用服务提供机构标识号。
已获得国际组织相应注册标识号的机构应在注册中心备案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申请IC卡芯片提供机构标识号的机构,应满足以下条件:
1、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;
2、拥有芯片版权;
3、提供的IC卡芯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;
4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申请IC卡制造机构标识号的机构,应满足以下条件:
1、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;
2、采用的IC卡芯片应有IC卡芯片提供机构标识号;
3、具有规模生产能力和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;
4、制造的IC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;
5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三)申请IC卡发行机构标识号的机构,应满足以下条件:
1、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;
2、拟发行的IC卡应有IC卡芯片提供机构标识号和IC卡制造机构标识号;
3、经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发行;
4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四)申请IC卡应用服务提供机构标识号的机构,应满足以下条件:
1、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;
2、具备提供所申请的IC卡应用服务的资格及能力;
3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提交材料
申请注册时应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注册申请表;
(二)本单位依法登记或批准成立文件的复印件;
(三)满足申请条件的文件;
(四)申请注册IC卡发行机构标识号时应提交发卡实施计划、应用服务提供机构名称;
(五)申请注册IC卡应用服务提供机构标识号时应提供所提供的应用服务的说明;
(六)注册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。
申请者应将以上所要求的有关文件,以电子邮件、传真、邮寄、送达等方式提交注册中心,提出注册申请。并且以电子邮件、传真方式提供的申请文件应在随后20日内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将申请文件提交注册中心。
四、受理审核
IC卡注册按照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,不受理预留注册标识号的请求。
注册中心受理申请后,应在30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办法对注册申请进行审核。若审核通过,由注册中心书面通知申请机构,分别给相应注册标识号并颁发《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》。若审核未通过,注册中心不予注册并将拒绝注册的原因书面通知申请机构。
此外,注册机构应在获得注册标识号后的6个月内将注册标识号的写入位置和读出方式报注册中心备案,并在12个月内使用。注册标识号应按规定写入IC卡芯片中。